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产业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桐庐县关心关爱企业家 助企强企增活力 “春风2021”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来源: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桐庐县关心关爱企业家 助企强企增活力“春风2021”》已经县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桐庐县关心关爱企业家 助企强企增活力“春风20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全力营造亲商爱商尊商护商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政策。

  1.拓宽企业招工渠道。人力资源机构为我县企业招聘首次在桐就业的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经用工企业和人社部门认定,给予人力资源机构一次性300元/人的奖励。(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2.开展“桐工学堂”进园入企活动。组建师资库,在企业员工技能、文化素养等方面开展“菜单式”的技能、创业、项目制、知识讲座等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员工素养。(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

  3.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将金融机构首贷户数、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贷款、支持企业等内容纳入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并加大其结果在财政竞争性存款中的应用,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可获得性;企业使用政府转贷基金,当日完成全部转贷流程的,不收取占用费。[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金融办)、县财政局、人行桐庐县支行]

  4.打造“亲清健身房”,为企业家及其员工提供就近健身的体育场所;强化资金保障,确保体育健身基金、“新生代”企业家培训基金、企业·家平台的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联)

  5.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外,对企业首次因过失等原因发生的轻微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后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行为影响,且未造成安全等严重危害后果的,可免于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6.实现县级及以上企业投资重点项目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做优做实“标准地+”要素配置;联合中介对新投入5000万元至1亿元的、1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7.开展商(协)会工作经费补助。给予新组建的县外桐庐商会一次性1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经评定,分别给予服务企业作用明显的县外商会和县内基层商会(协会)一次性5万元和3万元工作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8.颁发“春风卡”。对上年度按照地方综合贡献排名100强企业中的民营企业(除房地产企业)分别颁发金、银、铜“春风卡”,其企业负责人或员工当年可差异化享受人才推荐、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医疗专家预约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教育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

  本政策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水电气、纳税、社保等降本减负政策按上级最新文件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本政策由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和解读,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出台。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桐庐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


上一条: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庐县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四条政策的通知
下一条: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入实施“新制造业计划” 推进高质量发展二十六条政策》的通知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5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